|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应列为火灾。而以下几种情况也要列入火灾的统计范围。 |
| >>火灾事故的统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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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标准规定,按照火灾燃烧性质划分,可以将火灾类型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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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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