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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政策的决策模式(九)

2007-10-26 15:18

  地方政策制定者如何解决上述矛盾?这就要求一方面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并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注意把那些被实践证明正确的群众意见吸收到地方政策中去;另一方面要掌握好中央政策和上级政策,深入领会政策精神,寻找出上级政策精神与本地群众愿望要求的结合点。总之,我国地方政策是领导和群众相互作用的结果。地方政策的制定者处于本地群众与上级领导的中间交叉地位。他们既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又要向上级领导反映这些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既要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精神制定出具体的政策方案,又要向上级领导报告本地方的政策方案并争取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批准。善于把正确的群众意见、愿望、要求结合起来,形成因地制宜的地方政策,这是地方政策制定过程中正确处理好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之间关系的关键,也是地方政策制定过程中“领导—群众”过程模型的核心内容。

  第二,地方政策相对于中央政策而言,处于从属地位。一般说来,地方政策的制定必须以中央政策为指导,地方政策方案必须以中央政策精神为依据,其内容一般不得超出中央政策所允许的范围。有些地方政策因为具有试点的性质,因而其内容往往比现有的一般中央政策更具有超前性质,但这并不能否认地方政策的制定必须以中央政策为依据这一事实。地方政策的制定总是从属于中央政策,这一特性也必然要在地方政策的决策模式中反映出来,这主要表现为地方政策决策权力的有限性,即受中央或上级地方政府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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