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
今年截至4月底,甘肃省共发生森林火警6起,主要发生在甘南州、临夏州、小陇山、白水江等林区。火场总面积3.6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3公顷;烧毁幼林1120株。出动扑火人工290多人;损失折款3.4万元,直接扑火经费1.8万元。
发生的森林火灾中,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仍然占已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总数的95%以上。6起森林火警中,已查明非生产性火源引发火灾5起,其中:野外吸烟1起,上坟烧纸2起,小孩玩火2起。未查明火源1起。
当前,甘肃省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随着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的实施,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森林面积大量增加,特别是易燃、易受火灾危害的中幼林大增,森林保护、森林防火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林内可燃物持续增多,发生大火的隐患越来越高,一旦起火遇有恶劣天气,极易酿成大灾。
随着林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搞活和公共休假天数的增多,进入林区进行施工、采矿等生产活动和旅游观光的人员大量增加,火源成倍增长且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森林防火面临新的困难;上坟烧纸等迷信活动、燃放鞭炮有所抬头。另一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由于林区输变电线路老化以及因大风吹断电线或吹倒电杆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呈上升趋势,且后果十分严重。
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干旱、高温、大风天气影响,加之可燃物积累和火灾的周期性,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越来越大。防扑火装备和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不高,设施、装备陈旧老化,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和林火管理的手段很不适应繁重任务的需要,尤其缺乏控制大火的能力和手段。
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受其森林类型、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人口密度、交通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春季是甘肃省森林火灾的主要发生季节,由于气温逐渐回升、降水普遍较少,加之历经清明、五一等重点防火节假日等原因,这一季节森林火灾发生非常频繁。一般情况下,甘肃省林火发生的基本规律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⑴通常在春季冰雪融化、植被返青前为林火多发期,主要集中在2—4月份;
⑵从资源保护和火源管理的角度上讲,河东森林火灾多于河西,东南部林区林火多于其他林区;
⑶白龙江、洮河、大夏河、祁连山林区以天然针叶林为主,属可燃类树种,林地腐殖质层厚,林牧交错,潜在危险性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燃烧迅速,蔓延快,地面火与林冠火交错,很难扑救,对森林危害程度严重;
⑷多数林区由于山大、沟深、坡陡,发生森林火灾后扑救难度大。
甘肃省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着严重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干部群众对防火形势的严峻性、火灾造成的危害性、加强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对群众宣传发动不到位,防火意识淡薄,防扑火知识匮乏。二是火灾预防工作存在不少漏洞。一些地方没有真正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有的森林防火重点县,安排部署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预防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把防火措施落到实处。没有针对防火形势的变化及时启动预案,护林人员、检查了望人员没有及时上岗到位,野外火源管理漏洞百出。三是应急反应和果断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各级政府虽然都制定了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看似全面细致,但有的只是写在纸上,锁在柜子里,指挥员不熟悉、不了解,战斗员不培训、不演练,发生火灾后,有的束手无策,仓促上阵;有的情况不明打乱仗;有的准备不充分,行动不迅速。各局场虽然都建立了通讯网络,但有的信息不畅通,报告不及时;虽然组织了扑火队,但有的扑火知识缺乏,扑火经验不足,战斗力不强,缺乏避险自救常识。多数扑火队演练不够,有效扑救大火的能力不强。四是综合保障能力建设比较滞后。防扑火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不够,集中反应在交通工具不足,扑火机具和通讯手段比较落后。国家要求,重点林业县国有林业局、场至少要建立一支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但目前绝大部分单位还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地方,今年建、明年散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五是一些县的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程序不规范。表现在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防火指挥中心甚至没有作战地图,这种状况与所承担的繁重艰巨的防火任务不适应。
面对严峻形势,甘肃省宁可把问题想得更严重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要抓住薄弱环节,彻底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狠抓落实到位,力争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预防森林火灾和控制林火蔓延最有效的办法是早发现、早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第一,要严明责任。要真正把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甘肃的高度,真正把防火工作摆上位置,抓在手上。党政主要领导要给予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要切实抓好基层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县级领导要包乡镇,乡镇领导要包村,村干部要包片。各级防火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和督导检查作用,政治上要敏感,不能糊涂;作风上要扎实,不能拖沓;措施上要严细,不能马虎;程序上要规范,不能随意。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防火负有重要职责,要全力抓好预防和扑救工作。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火险天气和火险等级预测预报。通讯部门要做好火灾现场的应急通讯保障。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安置工作。新闻单位要积极搞好防火宣传。
第二,要严防死守。近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在入山的主要路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严格入山制度,实行“三清三查”,即清山、清沟、清理可燃物;查无证入山人员、查火种、查隐患,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在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实现封山封林,杜绝人员进山入林。各地要安排足够的力量,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春节、清明节、“五一”黄金周期间,对重点区域,特别是省、市(州)、县(市、区)直管的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要派出重兵,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坚持依法治火,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杜绝火灾隐患。
第三,要严阵以待。要着眼于扑大火、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各级各类防扑火人员要迅速上岗到位。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各地要备足扑火物资,搞好灭火机具、通讯工具、运输车辆及其它扑火设备的检查维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类机构,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加强防火指挥人员、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员的培训,使指挥人员熟悉扑火预案,扑火队员熟知扑火知识,切实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救。要加强与武警和部队的沟通联系,确保随时取得支持。要把一切准备工作做充分,做扎实,做到位,保证遇有森林火灾能够迅速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第四,要严细管理。细节决定成败,决胜在于末端。一个烟头可能造成一场灾难,一次迟报可能使小火酿成大灾,一个错误的指令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因此,防火工作必须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要迅速在全省开展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查各级领导履行职责情况,查各级防火办工作到位情况,查基层工作落实情况。除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外,各级政府也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调度及时,指挥科学。要严格按照火情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火灾有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第五,要严肃法纪。各级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做到熟知会用。对发生的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逐一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对因机构不健全,工作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火源管理不严格,督导检查不细致,发生火灾后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地方,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建立督导检查责任追溯制度,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对有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没解决,解决问题不彻底而造成火灾的地方,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