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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父亲是谁 少女六楼抛婴被判四年

2007-8-30 15:51

  4月8日晚,小雪在立山区沙河办事处胜利北路一朋友家借宿,半夜感到肚子疼,频繁地去厕所。第二天凌晨3时,小雪在厕所里诞下一名男婴,她用手将脐带弄断后,将还温热的婴儿装进塑料袋,顺手从六楼阳台扔了下去。

  小雪从小父母离异,初二开始就不再上学。在法庭上,小雪称她是在生产前一天才想到自己可能怀孕了。但因为本身就胖,周围人都没想到她怀孕近10个月。

  小雪表示,自己根本说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

  在厕所中产下婴儿后,19岁的妈妈从6楼抛下自己的孩子。

  前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未婚妈妈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

  知道结果后,19岁的她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前日,站在审判庭上的小雪一脸稚气,涉世未深的她甚至在手臂上还有纹身。至于扔孩子的理由,小雪只是羞愧地说:“我没结婚就生孩子,怕别人笑话。”

  当天,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雪一案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自然人的生命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小雪竟因未婚先孕怕被人耻笑而故意非法剥夺所产婴儿的生命。法庭经过调查、举证、质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雪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小雪涉世未深,故可视为犯罪情节较轻,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整个庭审及宣判过程,坐在旁听席上小雪的母亲始终以泪洗面。以秒为计算单位的见面过程中,小雪嘱咐妈妈:“妈,回去好好的,下次来看我带双厚袜子。”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刘大为律师认为,以前单亲家庭的青少年犯罪多是以男孩子的暴力、侵财为主,对女孩子的犯罪关注较少,以至于像小雪扔自己的孩子时都没意识到这是犯罪。学校、社会和家庭应该根据女孩生理特点,进行生理教育。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认为,家长、学校、社会总是谈性色变,没有给发育期的孩子必要的教育,如果孩子犯了错误,家长和学校应该用宽容、保护的态度对待。 “意外怀孕未成年女孩通常是受害者,斥责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必须为她们树立自信,让她们正确对待意外怀孕,使她们重新审视和爱惜自己。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多给她们一些心灵呵护。最重要的是希望多一些医疗机构来帮帮这些走入迷途的女孩子。”

  既是“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这是一个悲剧,因为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转瞬消失,因为一个过于年轻的母亲不得不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悲剧,其实很早就埋下了种子。

  在这起悲剧中,抛子妈妈看似“肇事者”,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小雪,这个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的生存状况更需要关注和保护。她需要社会和家庭提供特别的教育和保护,使她获得文化知识、法律常识,懂得自尊、自信,更需要社会和家庭正确引导她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爱情观,让她拥有一个健康、美好的人生。

  北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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