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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

2007-7-27 16:32

  编辑叔叔:我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我的爸爸两年前不幸遇车祸去世,我跟着妈妈在外公家居住。不久前,我的爷爷也患病去世,遗留下两间平房,我叔叔原先已经居住了一间,他还要求继承另一间房产。我妈妈提出让我代替我的父亲继承其中一间的房产,我叔叔不同意,说他生活困难,而我家不缺这点财产,我和妈妈据理力争,但我的叔叔强占了两间平房,我们也无可奈何,我们想到法院起诉,不知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中学生 田小虎

  田小虎同学: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从你来信所述情况看,你的爸爸作为被继承人(即你的爷爷)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你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替你父亲的位置继承你祖父的房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代位继承需要有四个条件:一是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二是只有生前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其直系晚辈亲属才有代位继承权;三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由于代位继承只能代替已经死去的继承人继承,所以不论代位继承人数有多少,他们代位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其直系血亲长辈亲属应继承的份额;四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由于你符合代位继承人的几个条件,因此,你有权继承你祖父的房产。(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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