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 >> 法律常识 >> 正文
贫困生抢劫三万元,人生在一念之差毁灭

2007-11-26 13:59

冷冰贝

  1.2005年11月27日上午之前,高三生李席利用双休日在火车站旁的南阳商贸大厦搬运货品,赚取自己和姐姐的生活费。干上一天,他能得到十几元的报酬。

  19岁的李席是河南省南阳市21中高三(7)班的复习生。在去年的高考中,学体操的李席考的成绩不错,但由于他只报了一类本科北京体育大学,二类本科空白,这使他失去了上武汉或省内大学的机会。一心只想到北京读书的李席并没有灰心,随后进了21中的“培优”班,他的文化课很好,体育训练也非常刻苦,他对今年的高考抱了必胜的信心。

  但摆在李席面前有一个艰巨的困难,那就是贫困。他的家在河南南省阳市宛城区金华乡西枣园村大王营村,家里没有什么生钱的门道,父亲早年就卧病在床,母亲只靠种点庄稼蔬菜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可近几年收成都不好,所以李家生活非常拮据。为此,李席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乡镇企业的领导人,带领穷人学技术,发家致富。他还在日记里列举了10个不得不努力学习的理由,第一个就是家里太穷。

  2003年7月,李席的姐姐李明珠考上了中南民族学院后,李家更是雪上加霜,连电费都交不起,一到晚上家里便是漆黑一片。目前,在读大三的李明珠功课繁忙,没有时间去打工赚生活费了,李席为了给姐姐寄钱,便在高三繁忙劳累的学习之余,利用双休日到火车站旁的南阳商贸大厦搬运货品。虽然每趟货搬下来,瘦瘦的他都累得满头大汗,但想着姐姐正等着他寄生活费呢,他感到非常欣慰。

  李席在心里暗暗想着:这点苦算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又不是自己第一次打工赚钱了!从高一开始,为了补贴家用,也为了给自己赚学费书费,他在暑假就自己开着一辆破手扶拖拉机到20多公里外的唐河县桐寨铺乡去收废品,早上天不亮就出门,晚上天黑才回来,一天能挣20多元;2004年冬天,自己趁双休日回家之际,下夹子打黄鼠狼,那段时间居然也打到了4只,剥皮卖钱,一张皮可卖三四十元;去年的一段时间,他在周六周日晚上经常去一家菜市场卸菜,他还替别人卖过盒饭;去年暑假,他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做油漆工,天天弄得满身油漆地拎着一个颜色斑驳的小漆桶回村;现在搬货虽然累,但每天可以赚10多元。

  即便如此,身为体育生、急需营养的李席也舍不得吃一顿好饭。打工的每天中午,他就用一元钱买三个馒头,有时,跟附近快收摊的快餐店的老板娘要一点菜汁泡着馒头吃来填饱肚子。李席丝毫不敢大意,在贫穷面前,在自己高三一年的3280元花费和姐姐5000元的学费这巨额数字面前,19岁的他不得不肩担重负,左冲右突,有时也会有迷惘,但他却一直在努力坚持。

  2.2005年11月27日中午12时许,三沓粉红色的百元钞票出现在李席面前,伸手可及。“我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如果抢到手,我和姐姐都不会再为学费发愁了。”

  这是李席在搬了一上午的货后,在南阳市火车站邮政储蓄里边等午饭边休息时的一念之差。当时,河北三河市强力风动工具厂的职工付士超和同事田学军还在数钱,一共4.5万元,是他们到南阳要回来的账,另一名同事刘志成则在排队办汇款手续。当时田学军的手机响了,他走到一边去接电话,数好的3万元放在付士超的手边。就在这时,李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抓起3沓钱飞跑出去。接着在呼喊声中,付士超等三人也追出去。

  李席脑子里一片混乱,他就是想拿到这些钱,以解燃眉之急。于是他拼命地奔跑,可是后面追赶的人很快就离他只有两三米了,这时,他急中生智,扔下一沓钱继续跑,他感到身后追赶的人停下来捡钱。

  作为体育特长生的李席速度真快,在跑过火车站东边的八一路与新华西路交叉口时,路面的开阔使他迅速将另一个追赶的人田学军甩下近20米。田学军跑得喘不过气来,但他仍边追边喊:“抢钱了,抢钱了”。

  这时南阳公安局车站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保申正和3名同事乘两辆摩托车在附近巡查。他看到一个年轻人跑了过去,后面是3个追赶者。4名警察随即追了上去。

  李席感觉到追赶者人数的增加,想起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把钱扔在街上,让众多的行人来捡,就可以阻挡追赶的人。于是,他开始往地上撒钱。接着有行人骑着摩托车捡走了一些,可大多数的人都不敢捡。

  在永安招待所旁向西,李席拐入一条4米宽的胡同时,警察很快追了进来。没用多大工夫,李席就被警察堵住了。李席把钱扔在地上,求饶地说:“钱都给你们,别撵我了。”

  然后他清醒过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害怕地问警察:“我还能不能上学?求你们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

  3.2006年3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李席抢劫一案一审判决……

  体育特长生李席最终没有逃脱,这一次不同寻常的急速奔跑把他的命运带到了另一个方向。被李席抢走的3万元钱后来经清点,追回了2.46万元,有5400元被行人捡走的钱却无法追回。2005年11月29日,李席以涉嫌抢夺被批准逮捕。

  消息传到李席的家,母亲哭了,这个千疮百孔的家该怎么办?接着,母亲把家里惟一值钱的一头牛卖了2300元,2000元先寄给女儿还学校贷款,另外300元她想给李席请个律师,来减轻儿子的罪责。

  2006年2月17日,是李席抢夺案在南阳开庭的日子。李席在法庭上给法官跪下,以头抢地,声泪俱下地乞求法官能够原谅他的“一时冲动”,允许他参加高考。

  并且该案开庭时,卧龙区人民法院先后收到两封求情书。一封是李席家乡几百名村民摁着红手印的求情书,称李席是他们村唯一一个有希望考上大学的好孩子,况且他在家时一贯表现极好,只是由于家庭贫困才一时冲动做了错事。另一封来自李席所在监室的10名犯人,他们希望李席能够早日出去,参加高考。另外,被李席抢了3万元的受害人之一刘志诚在得知李席家中的情况后,就一直替他求情。那一天,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择日宣判。

  法不容情,3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李席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所有人都为这样一个有志向、有抱负也很“优秀”的孩子而深深惋惜。

  【热评】 

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

紫电白衣

  贫困高三生李席的悲剧确实令人扼腕,这个原本有责任感又勇于在贫困中奋斗的男孩,本该有光明的前途,可是一念之差,却误入歧途。法与情之间永远泾渭分明,纵是李席在贫穷中挣扎,纵是他为了给姐姐筹措学费,也不应该逆法而行,贫困永远不是犯罪的理由。

  “仓廪实然后知礼节”,有时,生存危机会让人不顾一切,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这种说法与社会主义新时期的荣辱观“八荣八耻”是相背离的。本案始作俑者李席,在“八荣八耻”面前,首先就破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一条。虽然之前,他曾经靠自己的劳动坚持学习、与贫穷和命运抗争,但当三沓粉红色的钞票出现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时,“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如果抢到手,我和姐姐的生活费就不用再愁了”这个“一念之差”就打败了他的廉耻心,此刻,他的心里完全没有法纪的概念,也没有顾及到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只是想抢到手自己和姐姐的学费就不愁了。李席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其实也正反映出我们教育中对荣耻的缺失。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经济挂帅”、“金钱至上”的观念大行其道,直接影响着中学生的世界观,荣耻的教育一放松,出现像李席这种犯罪低龄化的现象就不奇怪了。

  我们少男少女应该积极学习“八荣八耻”的新时期德育新观念,做一个有荣耻观的新人类。

  相关信息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