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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暴灾害十招可防

2007-5-29 10:31

  据了解,青岛市年平均雷暴日为20~30天,平均每年因雷击造成的伤亡10余人。5月28日,记者从市气象局了解到,为避免因雷击造成的不必要人员伤亡,气象部门将开始对全市中小学校的雷电灾害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同时,为个人防雷支招。

  1.打雷时,应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室外工作的人应躲入建筑物内。

  2.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不宜使用水龙头。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

  4.少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5.切勿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运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

  6.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其他导电性高的物体。

  7.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8.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

  9.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棍等扛在肩上。

  10.不宜骑摩托车、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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