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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化学(课标卷)(3)

2007-3-16 16:25

  4.化学基本实验与科学探究

  (1)化学基本实验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目标层次

仪器的使用和基本操作 常见的仪器 能识别试管、烧杯、烧瓶、锥形瓶、酒精灯、集气瓶、漏斗、长颈漏斗、玻璃棒、量筒、水槽、蒸发皿、胶头滴管(滴瓶)、药匙、燃烧匙、试管夹、铁架台(含铁夹、铁圈)和托盘天平等仪器。

★★

基本操作 1.会取用药品。

★★★

2.会给物质加热。

★★★

3.会使用和连接简单仪器。

★★★

4.会检查装置气密性。

★★★

5.会过滤和蒸发。

★★★

6.会配制一定溶质的质量分数的溶液。

★★★

7.能安全操作,能处理一般意外事故。

★★

物质的制备和性质 气体的制取 能用简单装置和方法制取氧气和二氧化碳。

★★

物质的性质 1.能测定空气中氧气的体积分数。

★★

2.能描述物质变化过程中的主要现象。

★★

3.能测定水的组成。

★★

4.能用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铁。

★★

5.能稀释浓硫酸。

★★

6.知道浓硫酸、浓盐酸、氢氧化钠等药品的保存方法。

物质的鉴别与分离 物质的检验与鉴别 1.会检验氧气、二氧化碳和碳酸盐。

★★★

2.会依据物质的性质进行鉴别。

★★★

混合物的分离 1.知道吸附、沉淀、过滤、蒸馏等净化水的方法。

2.能用过滤、蒸发的方法分离混合物。

★★

  (2)科学探究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目标层次

对科学探究的认识 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一般经历提出问题、调查与查阅资料、猜想与假设、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观察并记录实验现象、分析并得出结论和反思与评价等阶段。

★★

科学探究 1.依据所给资料提出有探究价值的问题。

★★★

2.对问题可能的答案做出猜想或假设,并作出论证。

★★★

3.从所给资料中获取信息。

★★★

4.根据所要探究的问题设计简单的化学实验方案。

★★★

5.评价化学实验方案。

★★★

6.分析实验现象和处理实验数据,得出结论。

★★★

7.反思探究过程,评价探究结果。

★★★

8.准确表达探究过程和结果。

★★★

  5.化学计算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目标层次

有关化学式的计算 利用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进行物质组成的计算。

★★★

有关化学方程式的计算 1.利用化学方程式进行有关反应物、生成物的质量计算。

★★★

2.利用化学方程式进行含有一定量杂质的反应物、生成物的质量计算(杂质不参加化学反应)。

★★★

有关溶质质量分数的计算 有关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包括加水稀释)的计算。

★★★

以上内容的简单综合

★★★

四、考试方式

  化学学科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书面作答的方式。

五、试卷结构

  1.试卷分数、考试时长

  化学学科考试试卷由两卷组成。第Ⅰ卷为选择题,第Ⅱ卷为非选择题。试卷总分为8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考试内容及分数分配

考试内容

分数分配

合计

1.物质的购成和变化

约20分

80分

2.身边的化学物质

约22分

3.化学与社会发展

约10分

4.化学基本实验与科学探究

约20分

5.化学计算

约8分

  3.试题难度及分数分配

试题难易

分数分配

占总分的比例

合计

较易试题

约48分

约60%

80分

中等难度试题

约16分

约20%

较难试题

约16分

约20%

  4.试题题型及分配比例

试题题型

分数分配

合计

第Ⅰ卷

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30分

80分

第Ⅱ卷

填空题(包括简答题)

约26分

50分

实验题(包括简答题)

约18分

计算题

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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