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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密云县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06-4-10 15:54

密考中字[2006] 1 号

  根据《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密云县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密教行[2006] 12 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规范操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在认真总结2005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06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报名和报考工作

  (一)报名、报考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初三在校生可报名、报考。

  2.无本市正式户口的初三学生,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报考所规定的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①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②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③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 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的考生;

  ⑤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考生;

  ⑥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证明的考生;

  ⑦有中建二局一公司开具的“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口考生。

  (2)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河北省非农业户口的考生准予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重点高中(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和首钢职业技术学校(须到石景山区报考)。

  (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口子女考生可以报考北京市潞河中学和北京市运河中学(须到通州区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除上述第2条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借读学生。(经学校批准参加借考的学生要履行报名、报考程序,但不能填报志愿);

  2.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学生)。

  (三)报名、报考工作分开进行

  报名工作在3月份进行,报名信息从中小学学籍系统(CMIS)中提取。各校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的审查,由主管领导负责,安排CMIS系统管理员、学籍管理员和招生工作人员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报考工作在招生考试前进行。全体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借考生)需采取上网的形式填报志愿等报考信息。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不论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还是补充录取)均需参加文化课考试。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后,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县选用试卷的不同,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报考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各校要加强初三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初三学生都参加招生考试,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要加强对考生报考的指导工作,正确引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考。

  二、招生考试工作

  2006年密云县招生考试工作由县教委统一组织。

  1.文化课考试选用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大纲卷试题。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30分),招生考试满分为570分(不含加减分)。

  2.体育考试由教委体美卫科负责。

  3.文化课考试时间:2006年6月24日—26日4.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查处违规作弊事件的力度。严格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布的《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考办[2005]13号)、《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05]6号)和《关于200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对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和办法的通知(试行)》(京考中招[2004]12号)等文件。

  5. 县教委负责组考、阅卷、登统等工作。

  三、体检、加试和报考材料管理工作

  (一)体检工作

  1.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全体初三学生均要进行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2.体检工作由教委保健所负责。

  3.体检后学校负责保存体检表,考生报考时录入部分体检信息,学校负责检查核实,保证体检信息的真实与准确。录取后随录取通知书发给考生。考生报到时交招生学校。

  (二)面试、口试、专业加试工作 (以下简称“加试”)。

  “加试”工作由市考试院中招办统一组织并实施。考生依据简章要求,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加试”。招生学校为“加试”合格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考材料管理工作

  考试中心负责为报名考生建立电子档案工作。学校要做好考生各种原始报考材料的初审工作,做到考生报考原始材料不丢失、不损坏,确保考生报考材料的完整。

  四、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方式

  200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提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的不同要求自主选择报考。提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可采取补充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1.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可在全市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自行组织专业加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招生计划,依照招生学校事先制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提前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提前招生录取通知书由县考试中心负责下发。

  2.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减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市考试院中招办批准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满额为止。

  3.补充录取工作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中招办负责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或规模的学校进行招生补录工作,统一办理补录审批手续。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能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已被原录取学校退档的考生。补录时不录取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学生。

  县考试中心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规模的学校(专业)信息通过毕业学校传达给未被录取的考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学校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补录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下发。

  (二)招生录取有关政策

  1.对特殊学生的录取规定①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从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②文体科技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需将传统项目学校填报在第一志愿,根据招生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③报考简章中刊登的招收特色班、子弟班等特殊学生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需将该校(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方可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④“宏志班”的志愿填报方法和录取办法以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2.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①经批准进行“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②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学生。

  ③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④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

  3.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规定。

  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招生学校根据规定予以录取。

  4.加分政策对获市级三好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奖励;对华侨(归侨) 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 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对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如已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每个学生最多只享受一种加分待遇。

  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由学校审查后报考试中心。凡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学校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学校负责将考试中心下发的加分考生名册进行公示。

  五、组织领导

  1.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密云县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中考中招工作,认真抓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报名、报考、体检、体育考试、文化课考试、阅卷和录取等各项工作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

  2.各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2名作风正派、工作负责、遵守纪律、政策观念强的教师做具体工作。各校校长要对本校中招工作负总责,严抓细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弄虚作假、拉关系等不正之风,确保2006年中招工作圆满完成。

  密云县考试中心中招办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2006年密云县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一、信息采集工作

  1.3月15日前,整理、提取、上报CMIS系统数据。

  2.4月30日前,考生基本信息封库。

  二、3月20日至4月25日,教委保健所组织体检。

  三、简章

  1.3月10日前,考试中心上报简章计划表。

  2.4月中旬,下发招生简章。

  四、加试工作

  1.4月中旬,召开加试工作会。

  2.5月13日至21日期间的公休日,批准加试的学校进行加试。

  3.5月26日前,学校完成加试合格考生信息核对工作。

  4.5月份,体育特长生测试。

  五、报考、考试工作

  1.4月10至14日,体育考试工作。

  2.5月17日前,加分资格认定。

  3.5月17日前,回户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回户籍申请4.5月下旬至6月2日,报考培训会、报考工作和上报参加提前招生录取名册。

  5.6月4日前,核对和修改报考信息。

  6.6月6日,考试中心上报报名统计和考场安排。

  7.6月中旬,考务工作会。

  8.6月22日至26日,领取升学考试试卷、全市招生考试。

  9.7月9日前,完成阅卷、登统、成绩发布、下发提招卡工作。

  六、招生录取工作

  1. 7月11日至12日,提前招生录取学校组织专业加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2.7月20日至21日,特殊学生录取审批。

  3.8月1日至7日,统一招生录取审批。

  4.8月8日,下发录取通知书。

  5.8月中旬,办理补充录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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