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在区县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