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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0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相关规定

2006-4-20 8:4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促进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经市招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2006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与初三毕业会考仍实行“两考分开,一次进行”(以下简称中考)的管理办法。现就中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范围

  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根据规定不参加中考的直升生以及其他不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准备升入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及师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及体育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往届毕业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

  2、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3、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体育中专、师范类、普通中专的考生应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年龄、工龄、婚否不限。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各类学校的在校生;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可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借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借考生如需在我市升学,可以填报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学校及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师范)、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所有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9日-12日四天。

  2、报名时,考生的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未发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3、参加中考的考生在各区(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

  4、需在我市借考的外地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随就读的中学参加报名。

  5、正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外地学生回城报考,须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并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6、正住户口在我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随就读学校报名。

  7、报名时,考生应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外地回城生交验学籍证明;

  (3)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4)借考生的申请材料;

  (5)应届生交同底片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三张(准考证及存根各一张,体育考试准考证一张);外地回城报考的考生及往届生须交同底片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四张(准考证及存根各一张,登记表一张,体育考试准考证一张);

  8、各区(市)县招办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报名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审查考生的户籍。

  户籍审查的内容有:

  (1)户籍是否在本区(市)县。

  (2)户口一直在本区(市)县而年龄、姓名有更改者,应交验区(市)县公安局户政科(股)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从外区(市)县迁入的考生,还应交验原迁出区(市)县公安局户政科(股)有关户籍的证明材料;抱养迁入的考生要符合抱养的有关政策规定。

  9、考生报名时均应填写填涂《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生报名卡》(以下简称 《报名卡》)等有关表、卡。各区(市)县招办应在报名前,严格按照市招办印发的《填卡说明》,认真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张贴报名的有关规定、办法、手续以及考生应填涂的表、卡样张和填涂要求。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应指导考生填涂好《报名卡》。

  四、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目前在成都市所属的14个郊区(市)县中学(含民办学校)就读,且正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考生,如果随就读学校在当地报名,其今后的考试、录取只能在当地进行,不能参与在城区的考试和录取。

  2、凡正住户口在成都市所属的14个郊区(市)县,且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借读的考生,应回户口所在郊区(市)县招办报名。在城区借考的考生今后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城区普通高中的调节性计划以及中职类学校。

  3、市招办在报名前将下发由市教育局审核的各城区中学的学籍,各城区招办报名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各学校的学籍人数进行核对,如果出现报名数与学籍人数不符时,各城区招办应暂停办理报名手续,由报名学校到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核准学籍并经市教育局认可后,方可进行报名。

  4、各区(市)县招办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严格区分应、往届生,随就读学校报名的往届生必须准确填涂考生类别(“城市往届”或“农村往届”)。

  5、报名卡上“毕业小学”一栏,城区小学代码库由市上统一下发,郊区(市)县的小学代码由招办与基教部门衔接、编定,并在上报报名数据时一并上报。(小学代码编排规则:五位数,前两位为区县代码,后三位为流水号,从001-999.)

  五、报名数据的采集、校核、上报

  报名截止后,各报名点必须按照当地区(市)县招办的统一安排,将考生填涂好的报名卡整理好(如果已编定报名序号,应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连同报名考试费一并送交区(市)县招办。区(市)县招办将《报名卡》录入计算机, 及时打印出校核名单供中学(或报名点)工作人员校核,中学及报名点工作人员校核无误后应签注“校核无误”的意见并签名。《报名卡》信息经校核无误后,区(市)县招办应及时将考生报名号返还报名点并通知考生本人。

  报名号由十二位数组成,左起第一、二位数字为年份代码,今年统一为“06”;第三、四位数字为地区代码,成都市统一为“51”;第五、六位数字为区(市)县代码;第七位数字为考生报考类别码,填涂了“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考生该位数字为“4”,其余考生统一为“3”;第八至十二位数字为考生的报名流水号(从“00001”至“99999”依次连续编排)。报名号是在将 《报名卡》录入计算机时,由机器校核无误后生成的。考生的报名号用于报名、体育考试、体育加试和专业面试、建档、录取等工作环节。

  六、其他

  1、为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成教普二[2005]13号文)中“各区(市)县招办要坚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的”五统一“”的规定,加大招生与中学学籍管理衔接的力度。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根据规定不参加中考的直升生以及其他不参加中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本次报名采集的报名数据以及今后的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2、本次报名数据的上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上报数据时间为3月20日上午9:00时前,上报的内容为所有考生除父(母)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家庭地址以外的其它所有信息;第二次上报数据时间为中考考试之前,上报内容为所有考生的父(母)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家庭地址。请各区(市)县招办按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将所有考生的规定信息以数据库的形式送交到市招办中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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