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13人
二、招生范围:宝山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认可的市级初三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得奖者。
(2)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造方面有优秀成绩者(获得的各种奖励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组成的专家、教师认定)。
(3)思想道德品质有突出表现,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或上海市优秀团干部者。
(4)学习成绩一贯突出,初中阶段1—5学期综合成绩名列前茅者。
四、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
(1)考生访问上海市行知中学网站下载自主招生申请表。
(2)考生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复印件,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复印件以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等)送交或以特快形式寄至上海市行知中学教导处。(截止日期2006年4月10日)
2、资格审查: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主招生标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以选拔出部分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谈,并通知考生及考生所在学校。
3、考核:
由自主招生考核小组进行自主选拔综合能力面试,并根据考生特长,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以1 :3的比例确定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4、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五、录取方法:
我校将于2005年5月20日向区教育局上报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拟录取学生名单。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且以我校为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线后,我校将根据其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意见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36010709
2、申请者或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