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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2006-4-5

  一、招生人数:15人

  二、招生范围:徐汇区优秀初三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学生优秀,个性特长鲜明(数理化等学科竞赛获市高等第奖)者。

  2、经所在学校推荐综合素质名列学校(年级)前茅者。

  3、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以我校为第一志愿。

  四、录取原则

  从思想端正、学业优秀、个性特长鲜明等方面进行多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4月8日、9日 8:30—16: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天平路200号)教导处

  3、报名办法:携带户口簿、800字以内自我简介,以及能证明自我简介中主要特点的证书等文字材料。

  六、操作程序

  1、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2、制订“综合评价”操作标准。

  3、根据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4、按1:2比例上报拟录取名单。

  5、统考结束后,结合考分按招生计划和事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七、工作咨询和监督电话: 62940471

  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校长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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