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生”招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限”的规定,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只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才能招收“择校生”。
“择校生”志愿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他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择校生”的录取涉及到一次性收取择校费,所以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一旦考生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