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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二附中自主招生方案

2006-4-5

  一、招生人数: 15人。

  二、招生范围:

  本市取得中考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在理科方面(包括科技方面)有特长的零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报名录取程序:

  1、在3月25日市中招办公布自主招生学校名单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网上下载报名表,学校接受有关咨询。4月8、9日,在本校接受自主招生现场报名,报名的学生须同时递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4月10日开始,我校组织自主招生评价小组,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对报名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如学生成长手册,基础型课程学习情况,探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工作和特长材料,初中阶段在市级各类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并参考学生初中阶段获得的区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和学校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谈(不做任何书面测试),进一步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

  3、我校自主招生评价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根据报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40~50人的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上报市中招办。

  4、我校给予“自主招生拟录取生”以下优惠政策: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中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2006年华东师大二附中在考生所在区县零志愿最低投档线,我校将在零志愿招生计划内予以录取。对中考成绩未达到2006年华东师大二附中在考生所在区县零志愿最低投档线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我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最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在自主招生计划内予以录取。

  五、招生咨询电话:50804228

  六、其他:

  在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实施阶段,我校拟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评价小组和监查小组,负责按照市教委的精神落实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和公平,并负责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有关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所有问题,接受市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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