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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2006年高职技术学院 中职学校招生规模的通知

2006-4-19 11:3

在川招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市州招办:

  根据我省《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部分,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班,五年制高职专科班招生录取工作由省上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我省部(委)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的艺术、体育专业)三年制招生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省外和省内市、州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州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招生学校应积极、主动和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联系,各市、州招办要为招生学校服好务。

  为指导考生填报好升学志愿,做好我省2006年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数

  1、外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在川招生规模数一是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规模数填报;二是经学校所在地计划部门同意,并经我省计划、教育、招生部门同意后的招生规模数填报。

  2、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班、小学幼儿教育专科班的招生规模数须经省教育、计划部门核准,按核准后的招生规模数填报。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数须经省计划部门核准,按核准后的招生规模数填报。

  二、关于填报招生规模表

  今年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表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请各招生学校按照省上下发的网上填报招生规模表的使用手册上的使用方法进行填报。

  各校在填报时注意:

  1、招生类别:

  今年我省中职类招生的招生类别按以下几类填报:“1‘小学幼儿教育专科,’2‘五年制高职, ’3‘中师,’4‘普通中专,’5‘成人中专,’6‘高中中专(普通)(指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7‘高中中专(成人)(指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

  2、招生专业名称:

  五年制高职班招生专业名称应按川教[2005]7号文中制定的专业名称填报;小学幼儿教育专科班招生专业名称按省教育厅师范处确定的专业名称填报(见附件一)。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专业名称应严格按教育部新编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上的专业名称填报。

  3、凡需向考生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超过川教计(1999)151号文规定的范围时,请附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复印件。

  4、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幼教、护理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等),请在专业备注栏内注明或另附说明。以便公布招生规模时一并向考生说明。

  5、医药、卫生类学校在上报招生规模表时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上报。

  三、招生规模表、招生录取联系表上报时间

  1、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三年制中专填好招生规模表和招生录取联系表后,于4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计划统计科。招生规模数及招生专业由省招办汇总、审核后下发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招生专业目录由各市、州招办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2、省内各招生学校可在网上填报招生规模表并打印出《四川省2006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表》、《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联系表》。具体上报时间:

  ①招收五年制高职班、小学幼儿教育专科的招生规模表和招生联系表请于4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计划统计科,由省招办从网上下载各学校招生规模信息,汇总、审核、编制后向社会公布并下发生源所在市、州进行公布。

  ②省内省属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三年制中专(含高中中专)的招生规模总表和招生录取联系表请于4月20 日前上报省招办计划统计科,招生规模由省招办从网上下载各学校招生规模信息,汇总、审核、编制后向社会公布;分市、州招生规模表请于4月20日前报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招生专业目录由生源所在地招办从网上下载各学校招生规模信息,汇总、审核、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③省内市州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三年制中专、中师、成人中专的学校于4月20前上报生源所在地招办。由市、州招办从网上下载各学校招生规模信息,汇总、审核、编制后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招办计划统计科办公地址:成都市学道街42号;邮政编码:610021;联系电话:(028)86668632;联系人:汪小清,熊晓涛,文鼎东;传真(028)867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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