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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2006-4-28 13:17

  根据《淄博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制定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12日(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可提前报名)。

  2、报名办法:以初中毕业学校为单位集体到区县教育(教体)局普教科报名,报名前,初中学校应指导学生填写考生信息卡、准考证、考生登记表。

  借读学生需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按初中学籍所在地为准参加中考报名。

  考生姓名须与户籍一致。已参加过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必须以与参加信息技术考试时相同姓名和学籍号填写有关表格,若有变动要另附说明。考生报名时还必须填报是否参加2006年的信息技术考试。

  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初中毕业学校参加报名。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中考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3、准考证号编排办法:

  准考证号码共九位:例:603021001

 6

03

02

1

001

年度

区县

初中学校

性别

顺序号

  2006年年度代号为6.各区县代码为:淄川02,张店03,博山04,临淄05,周村06,桓台21,高青22,沂源23.性别代号1为男,2为女。顺序号男女考生分别从001开始编排,中间不留空号。

  4、考生报名情况汇总及考生资格审查。

  各初中学校将报名材料、报名信息数据库及报名考务费于5月12日前报区县教育(教体)局。

  报名考务费的收取和使用:考生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中考报名费和各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的考务费,报名考务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管理,分配使用。将市教育局统筹使用的各考试和考查科目有关费用统一上缴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集中管理使用。

  区县普教科根据初中学籍等审查考生资格,在考生登记表盖章、中考准考证加盖钢印,并将审查盖章后的登记表、准考证在考试前发给考生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和延迟发放学生的报名材料。对此,各区县要认真检查落实,确保考生报名材料按时发到考生手中。

  对于需照顾分数的特殊考生各区县要对照考生原始证件,认真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5月20日前,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和各初中学校、乡镇、招生学校代号对照表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考务工作

  1、信息技术、体育科目的考查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决定考查的形式和考查时间。英语口语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决定是否考查、考查的形式和考查时间。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的考生,或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信息技术科目考查。

  各考查科目的考查以及艺体特长生测试,与文化课考试采用同一编号、同一准考证。各区县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考查科目的考查和成绩汇总工作。具体考试、考查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文化课考试:

  (1)考试时间:

  6月10日 上午:8:00-10:00语文

  下午: 3:00-5:30理科综合

  6月11日 上午:8:00-10:00数学

  下午:3:00-5:00 英语

  6月12日 上午:8:00-10:30文科综合

  (2)考场编排:文化课考试完全实行全区混编考场,考试前区县打印下发《考场通知单》,学生同时持中考招生准考证和考场通知单参加文化课考试。

  (3)考点考场设置: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一般应设在高中招生学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负责整个考务的管理工作。

  每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下设保密、医疗、保卫、监考等若干小组,各个岗位要实行岗位责任制。

  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单行。

  (4)监考教师选调和培训: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统一选调。

  要严肃监考纪律,考前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中考报名。

  (5)英语试题含听力测试,考前各考场要准备录音机,并调试正常。

  3、要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每个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取试题要严格履行手续,专人专车,并请公安人员监护,护送人员不得途中离开试题,不得外带任何人乘车。试题保管要设专门的保密室,要派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试题分发、交接手续。试题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如有泄密行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

  面向全市招生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报名、考务安排和场地器材准备,市教育局统一抽调评委到招生学校进行测试,学校招收的其余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具体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要求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各学校招收特长生申请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申请中要按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武术、举重、体操、游泳、音乐、美术、书法、表演(含播音和节目主持)等项目注明申请的类别。有关学校要制定对特长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保证招收的特长生学有所长,否则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

  三、阅卷

  1、 组织领导和阅卷人员的选聘、培训

  阅卷工作全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全封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实行中考阅卷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阅卷岗位责任制。

  阅卷教师全市统一选调、培训。要严肃进行阅卷前的程序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阅卷工作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

  各学科阅卷小组在正式阅卷前要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试评工作,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要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确保阅卷质量。

  2、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阅卷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收发工作。试卷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3、加强各环节复核,确保阅卷质量。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每题组阅卷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字,每一个复核环节的复核人也必须签字负责,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人员扣减阅卷补助费、二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并根据情节书面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应着重加强下面几个环节的复核:

  (1)同一本试卷各题得分,由试卷向计算机录入时至少要组织两组同时录入,录入结束后,要复核两组录入是否一致。不一致者由录入组长分类检查更正。

  (2)核分点拆除试卷密封线,对照考生考号逐一复核是否有错装、倒装、漏装试卷的情况。

  (3)将计算机录入的成绩打印后,打印各考场分数单,组织人员对照试卷逐个学生核对,无误后,最后将主观题与客观题成绩合并。

  4、成绩公布

  6月26日前后下发成绩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贴于考生登记表;公布成绩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此后一律不再允许查分。查分期间由区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育局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负责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中考招生期间,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

  网址:http://www.zbedu.gov.cn http://www.zbedu.net http://jichu.zbedu.net

  四、志愿填报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原则上各区考生采取先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在中考考试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由各县自定。

  1、普通中专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到各区县招办按照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办理建档手续。

  报考驻淄中专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2、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1)成绩下发以后,考生个人填写考生登记表中的报考志愿栏,并由家长签字。

  (2)各区考生志愿填报

  时间:6月27——28日。各区县分别集中安排一处志愿填报点。所有高中招生学校在集中的志愿填报点接待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个人持考生登记表等材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书)到志愿填报点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填报志愿。

  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到所要报考学校所在区县设置的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

  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中。

  (3)桓台、高青、沂源三县考生志愿填报

  准备提前组织志愿填报的的县内考生,如果拟同时报考其它区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在填报本县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时与其他区县考生一并参加录取。

  (4)志愿复核

  高中学校收取第一志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含跨区县报考考生)报考本校考生的考生登记表,并将其志愿表有关信息在现场录入计算机,同时打印志愿复核表一式两份,对照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逐个学生、逐个志愿仔细复核,复核结束后由学校盖章,复核人签字。

  (5)志愿汇总统计

  报考志愿结束,第一志愿学校复核无误后,将第一志愿(含跨区县报考考生)报考本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打印志愿统计表,同时将考生登记表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好,连同志愿信息数据库一并报区县教育(教体)局普教科(艺体特长生要同时上交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和名单)。任何学校不得截留任何考生的考生登记表不报。7月2日前各区县将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首先录取的规模内计划的,其第一和第二志愿不能跨区县填报其他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

  (2)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首先录取的规模内计划的,可以同时按第一志愿填报该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外挖潜计划志愿。考生也可以同时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所在区县内的任何一所高中学校。

  (3)填报志愿期间由考生个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区县所设集中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集体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扣留学生所需证件材料,不得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4)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五、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首先在规定人数内录取规模内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人数。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的报考考生)由计算机进行成绩排序,按照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招生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各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关区县将未录取学生的档案根据考生其他志愿情况转交考生所在区县,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以上工作全部结束后,再统一转入第二步录取。

  第二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剩余计划以及其他高中学校开始录取 .采取以下步骤组织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扩班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和扩班额计划以及提前面向全市已录取的计划)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统招计划,打印录取名单;然后录取特长生,打印录取名单;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3)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市教育局提供录取和预录取结果网上查询。

  (4)录取扩班额计划。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2、音体美特长生录取办法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和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挖潜扩招计划中的特长生录取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时间7月1-11日。

  4、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超出计划、违背程序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学校要于7月23日前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递补录取的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提取递补录取考生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过期不予注册学籍。

  5、学校录取的市外学生,要持考生的户籍材料或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档案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其成绩不得低于各区县提档线的70%.

  6、收费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统招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有正式下达的扩班计划、扩班额计划的学校,可通过发放挖潜扩招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充分尊重考生家长的意愿,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交费录取完成规模外计划。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所空计划用于递补。招生学校在组织规模外录取和递补录取学生交费期间,学校领导要靠上,要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规模外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规模外录取学生的办理录取手续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规模外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3)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分面向全市招生的首批计划录取名单、统招录取名单、艺体特长生录取名单、调整特长生计划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规模外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不再张榜公布,由招生学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教育(教体)局印制。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本细则,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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