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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向明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2006-4-5

  一、招生人数:8人

  二、招生范围:卢湾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学科类竞赛市级竞赛获奖,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者。

  2、或参加学科类、非学科类竞赛且平时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者。

  3、或在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者。

  四、招生办法与程序:

  1、报名(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

  凡符合本方案招生对象,可通过向明招生网,下载“06年向明中学自主招生申请表”。

  如实填写反映平时学习能力和个性特长的材料,由初中学校核实并推荐。  报名时间为4月8日起至4月25 日止。

  2、预录取

  收到申请表后,由学校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相关知识能力等给出评定,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市中招办,并上网公示。

  预录取时间为5月上旬。

  3、录取确认

  考生须参加06年上海市中考,在填报志愿中,以向明中学为第一志愿。中考后,在预录取名单内按标准和计划数,最后确定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和市中招办,正式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预录取对象,如中考成绩达到向明分数线者,将优先安排在特色班学习。

  五:招生咨询:

  电话:63872999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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