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航空服务类招生录取工作须在考生参加6月份“学业考试”后,由招生学校按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必须合格)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择优录取。中职校艺术类的招生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的“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这些特殊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统一录取”志愿的录取。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