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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6年中招政策之二:报名办法

2006-2-18

  一、跨区县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如何进行报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与本地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

  在区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报名,由就读学校负责审核资格并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为2006年3月1日。

  三、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如何进行报名?

  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本市跨区县就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凭本市户口本、蓝印户口本和《上海市居住证》以及《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证明》(应届生)、原毕业学校的毕、结业证明和户籍所在街道的介绍信(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两天。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

  初中阶段在本市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由就读学校或各区县中招办受理。

  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外“引进人才”的子女可报考居住证所在地区或初中借读学校所在地区的普通高中。

  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报考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普通高中。

  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普通高中。

  五、符合回沪报考条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

  符合回沪报考条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来沪参加升学个别报名,凭本市户口本、蓝印户口本或“引进人才”的《上海市居住证》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学生材料袋(密封),于5月27日、28日两天到区县中招办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六、个别报名的考生报名时所携带的密封学生材料袋应有哪些材料?

  1、综合素质评价表

  2、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3、体检表

  4、体育学科成绩记录表(免修学生应附“学生因病或残疾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原件)

  其他所需材料可咨询报考区县的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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