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06年沈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今年综合素质评价继续作为升学的依据之一,突出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考查。
课改毕业生的升学考试与评价分为三部分,即综合素质评价、实践能力考查和学科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状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四个方面为基本依据,采用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素质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实践能力考查主要进行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在五月份进行,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定。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报名参加2006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课改考生,须参加实践能力考查。报考省重点高中的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全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由市教育研究室统一命题。生物学科、地理学科、自然地理学科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全市统一结业考试,并作为毕业考试成绩。
沈阳日报·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