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自己心中的偶像,青少年尤其如此。在偶像身上,寄托着青少年对人生的梦想和对完美境界的欣赏与向往。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青少年需要英雄作偶像,来引领他们的人生之路,成为他们强大的精神力量。
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人们崇拜解放军,董存瑞、邱少云等成为英雄;六七十年代,王进喜、雷锋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身残志不残的张海迪被称颂一时。这些英雄人物,成为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心中的偶像,占领着他们的精神世界。当今社会更加多元化,青少年的精神世界又由谁来占领呢?在中学生中做的问卷调查发现,同学们的答卷内容五花八门,较为分散,涉及古今中外方方面面的人物,有真实的,也有虚幻的。从答卷中可以看出,现在的青少年不苟同、不盲从,更注重于张扬自己的个性。答卷相对集中的是与现实生活近一些的人物,其中,影视歌明星、球星占了相当的比重。
追星一族近乎疯狂
小小少年,大多追星。女孩大多追歌星,男孩大多追球星。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六年级的李同学说:班级里的女生大都喜欢周杰伦、孙燕姿、S·H·E,整天嘴里离不开他们的歌曲,穿衣服要买美特斯·邦威的,穿鞋要买耐克牌,因为这两个牌子是由他们的偶像做形象代言人的;在同学的书、本、文具上,到处都可见到明星们的“不干胶”、小挂件;有的同学为了买刊登偶像照片的杂志或者他们的写真集,不惜省掉几顿中午饭;明星们的有关档案资料还在一些同学中传抄……有的男同学崇拜球星,穿球星穿的队服,还要特意去印上偶像的号码,甚至举手投足都去模仿偶像的动作,连自己的英文名字也要与偶像相同。
德育专家分析道,青少年处于由孩子向成人的发展阶段,正是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他们的理想、愿望正处于迷茫和混沌中,需要自我实现和完善,他们既想摆脱儿童的心理,又想像成人那样体现成熟。明星的出现使他们眼前一亮,从明星身上看到了自我实现的希望,追随他们,崇拜他们,满足心理上的需求。另外,追星热的出现也有着社会诱导的因素。有的商家和“星”们的经纪人利用各种手段,对明星大肆包装,以追求最大的利益。这些“星”被推了出来,满足了青少年的心理需求。
在网络游戏中寻找当英雄的感觉
一部分青少年热衷于网络游戏,沉溺在虚拟世界里打打杀杀,尽情使用暴力。青少年好玩又好奇,网络游戏新鲜刺激,其中的血腥场面和游戏所需要的个人英雄主义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寻找不到的。一位曾迷恋于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说:“在游戏中,我一人要想方设法战胜无数的对手取得胜利,看到对手一个个在我的枪口下倒下,看到我挣的钱数在不断地上涨,那份成功的感觉真叫爽。”
由于长期沉溺于渲染暴力的网络游戏中,一些青少年的心理和精神发生严重的扭曲,逐渐倾向于用网络虚拟空间中惯用的暴力手段来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一旦他们的愿望受到挫折,潜移默化受到的暴力影响就会爆发出来,作出惊人的举动。近年来,网络游戏和青少年暴力犯罪已经有了一种潜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