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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声乐)招生简章

2006-11-28 13:37

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声乐)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和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方案,我校在2007年招收声乐艺术特长生,特制定此暂行办法,以确保我校艺术特长生(声乐)选拔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具有声乐特长的2007年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1月10日(以邮戳为准)。

  3、报名方式:

  我校的艺术特长生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按照表格的要求逐项填写、提交、最后打印报名表。请在所打印的报名表上贴好照片(并另附一张),加盖有关公章后,连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于2007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测试

  我校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与专长测试。

  请已报名的考生于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20日以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获取我校的反馈信息。通过初审的学生同时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过时不下载的考生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1、文化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

  测试时间:2007年1月下旬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2、专长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见测试通知。

  注:1.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专长测试。

  2. 我校将在2007年3月初将考生的测试结果寄给考生。

  联系电话:021-65904372

  地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邮政编码:200433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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