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专栏 >> 大纲解读 >> 理综 >> 正文
[山东]07高考化学:强调过程方法

2006-12-19 14:26

  2007年的理科综合考试中,化学共计78分,其中必考部分Ⅰ卷28分(7个小题),Ⅱ卷必考部分42分(三个大题),选考部分8分。化学必考内容包括: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化学选考内容:从“化学与技术、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选一个模块。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仍然是三个方面,即“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

  化学必考内容是从“化学科学的特点和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化学实验基础”等几个方面进行要求的。既和以往理综考试内容有相似和相同的地方,也体现出新课标的特点,在内容要求上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如要求“理解化学平衡常数的含义,能够利用化学平衡常数进行简单的计算”,“能用盖斯定律进行反应热的简单计算”,“了解难溶电解质的溶解平衡”,“了解氯乙烯等在化工生产中的应用”等。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相关信息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