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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9 舞蹈学

2006-3-17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舞蹈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的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 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舞蹈写作教程、舞蹈形态学、中国舞蹈史、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世界芭蕾史纲、欧美现代舞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象论、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舞蹈解剖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与舞蹈现状考察,一般安排4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表演

  开设院校:

  沈阳音乐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舞蹈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吉首大学

  延边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临沂师范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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