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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2006-3-17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理论宣传、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全面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程和经验;了解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基本内容;

  2、掌握科学的分析方法;

  3、了解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地分析和研究党的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了解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及中外关系的发展概况;能理论联系实际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

  4、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哲学

  主要课程: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华民国史、中国近代经济史、政治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文献与无产阶级革命家著作选读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一般安排12周~14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开设院校: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广西  广西民族学院

  陕西  延安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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