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招办公布《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介绍明年高考艺术类招录政策。
报考美术类专业须参加联考
2007年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联考。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即使取得了某所高校发放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也不能作为专业合格生源,不能被美术类专业录取。
7类非美术类高职须联考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有7类,包括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影视表演类专业。
省内外所有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自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可以使用我省联考成绩,也可以由学校自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并根据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
在汉8所高校要专业加试
部分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在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确定本校专业合格生源。这些学校包括: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武汉地区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省外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都可以在联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专业加试,也有部分院校不组织加试,直接使用联考成绩录取。
专业加试须联考合格
联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若有些高校专业加试时间安排在全省联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考生如果参加高校的加试合格,也还要看联考成绩是否合格,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考生要有针对性地分散选择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便于多增加一些选择机会。
进行加试的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进行了专业测试,有些院校在联考基础上进行了专业加试,这些院校都可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在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这些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经省招办同意后,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合格证,录取时,被认可的学校专业合格证视同本校专业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长江日报